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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个人公司注销手续

2022-05-11 11:42:31     来源:海南钱生钱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: 小编点击 : 402

  对于每一个想要办理合理避税的人员来说,相信对个人独资企业都不会陌生。但是很多人都知道一些办理的事情,对于注销却知之甚少。那么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个人公司注销手续。

  个人公司注销手续

  1、个人公司解散,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。投资人自行清算的,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,无法通知的,应当予以公告。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,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,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。

  2、个人公司解散后,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,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,该责任消灭。

  3、个人公司解散的,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:

  (一)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;

  (二)所欠税款;

  (三)其他债务。

  4、清算期间,个人公司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。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,投资人不得转移、隐匿财产。

  5、个人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,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。

  6、个人公司清算结束后,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,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。

  个人公司,若是没有债务问题,是可以选择简易注销的。简易注销流程如下:

  1.公司在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。

  2.公司联系人正常登陆公示系统后,填写简易注销公告,将《全体投资人承诺书》拍照或扫描成照片上传,提交简易注销公示。

  3.注销公告公示期等候。公示期21天内(实际公示期根据地方要求),如果无人提出异议即可进入下一步。

  4.公司申请申请简易注销登记。

  5.公示期结束后,公司在30天内向工商部门提交简易注销申请,正常情况下,周期在2个月内可以办理完成。